物業管理公司簡稱物業公司,物業公司是專門從事地上永久性建筑物、附屬設備、各項設施及相關場地和周圍環境的專業化管理的,為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提供良好的生活或工作環境的,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。 辦公樓物業管理方案它屬于服務性企業,與業主或使用人之間是平等的主體關系,它接受業主的委托,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合同的約定,對特定區域內的物業實行專業化管理并獲得相應報酬。
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中的權利主要有:
①根據有關法律法規,結合實際情況,制定小區管理辦法;
②依照物業管理合同和管理辦法對住宅小區實施管理;
③依照物業管理合同和有關規定收取管理費用;
④有權制止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;
⑤有權要求業主委員會協助管理;
⑥有權選聘專營公司(如清潔公司、保安公司等)承擔專項管理業務;
⑦可以實行多種經營,以其收益補充小區管理經費。
服務內容其基本內容按服務的性質和提供的方式可分為:常規性的公共服務、針對性的專項服務和委托性的特約服務三大類。
(一)是常規性的公共服務,主要有以下幾項:
①房屋建筑主體的管理及住宅裝修的日常監督;
②房屋設備、設施的管理;
③環境衛生的管理;
④綠化管理;
⑤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門做好住宅區內公共秩序維護和安全防范工作;
⑥車輛道路管理;
⑦公眾代辦性質的服務;
(二)是針對性的專項服務:
①日常生活類;
②商業服務類;
③文化、教育、衛生、體育類;
④金融服務類;
⑤經紀代理中介服務;
⑥社會福利類;
(三)是委托性的特約服務:
物業管理企業在實施物業管理時,第一大類是Z基本的工作,是必須做好的。同時,根據自身的能力和住用人的要求,確定第二、第三大類中的具體服務項目與內容,采取靈活多樣的經營機制和服務方式,以人為核心做好物業管理的各項管理與服務工作,并不斷拓展其廣度和深度。